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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第1页)

一九一六年旧历二月十六日,贺龙发起了他的第一次革命行动。他带领一伙农民,手持菜刀,袭击并捣毁了盐税局,缴获了一些枪支,逮住了税务官,并砍了他的脑袋。

贺龙识字不多,但会写自己的名字。他下达命令的时候,总是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战士的左手上。战士回到自己的连队,背诵完命令,就举起左手,出示贺龙的亲笔签名。一九二七年南昌起义失败后,贺龙开始自学读书写字,他几乎全凭记忆,每学一篇课文,就反复诵读,直到学会了里面所有的字为止。

贺龙曾对他的同事谈到自己的人生哲学:“我相信运气,你不能阻挡它,既不能把运气关在门外,也不能插上门不让它进来。只要有运气,总是会走运的。

他从来不讲究礼节。长征中,他要么打赤脚,要么穿草鞋,脚上总裂着大口子。一九二五年,北京的军阀封他为警备司令,还给了他一套漂亮的军装——镶着金边,缀着金扣,肩章上镶着用金子和钻石做的军衔,还佩有漂亮的黄色绶带。他穿着这套军装照了像,后来给他的革命同志们看照片,并开玩笑说:“瞧我的鬼军装!”(“文化大革命”中,这被说成是暴露了他的“军阀思想”。)

蒋介石一直试图把贺龙争取过去。他派贺龙的一位旧友试图劝说贺龙回到国民党里来。贺龙把那人臭骂一顿,并枪毙了他。( 这在“文化革命”中也成了他的一条罪状——里通国民党。 )与此同时,蒋要把贺龙家的人斩尽杀绝。国民党杀了贺家一百个人,其中包括他的三个姐妹和一个弟弟。

这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结合——贺龙是个老革命,肖克比他年轻十岁,是截然不同的另一类型。贺龙豪放爽朗,留着小胡子。他说,开始留胡子的时候只有地主军阀才留胡子。他不相信为什么农民就不能有胡子。海伦·斯诺把贺龙称为洛钦瓦。(英国作家司各脱小说中的主人公、一位农民英雄——译者注)

贺龙喜欢和他的政委关向应下棋。谁输了,就得把胡子剃掉。虽然这种事不常发生,但有时贺龙的胡子确也不见了。

贺龙手拿菜刀、揭竿造反的时候,肖克还是一个八岁的小学生。肖克领导六军团还显得太年轻,但是他办事准确,原则性强,胸有成竹。他说自己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小知识分子”家庭。实际上,他的父亲是个破落乡绅家里的秀才。肖克于一九零八年八月出生于湖南的五岭地区,他勤奋好学,是个优秀的诗人。他身材细瘦,脸上长满雀斑,小时候一场病使他的头发几乎全掉光了。他于一九二七年进入黄埔军校。他告诉海伦·斯诺,他的一个兄长“因和士匪有来往”而被处决了。

这两个人互相补充——贺龙性格开朗,走在街上总要吸引很多人,他还是个出色的演说家;肖克为人则比较内向,有点好为人师。但是他象所有勤奋而认真的人一样,总要寻根究底地调查事情的每一个细节。他善于计划,行动坚决。贺龙和肖克都认为他们的政委任弼时在政治上非常英明。肖克五十年之后还说,二方面军之所以成为一支精悍的部队,应归功于任弼时。

“他是个出色的将领,”肖克在谈到他的朋友、十五年前在“文化革命”中蒙冤惨死的贺龙时,声音沉重而满怀激情地说,“他是个伟大的革命战士,是我敬爱的老上级。”

在贺龙和肖克会师的三个星期以前,一位不寻常的观察员——一个外国人——出于偶然的机会也参加了长征,他将(非出于自愿)伴随红军达十八个月之久,后来发表了他的印象记。

肖克解释道:“有一天,我们来到贵州省会东边的旧州,打败了一股地方部队,接着占领了黄平县老城。”在这里,肖克的部下在一所天主教堂里发现了一张三十六英寸见方的大幅中国地图  地图是法文的,而他们谁也不懂法文。肖克说,幸亏教堂里有一位“神父”会讲一点中文。这个人名叫鲁道夫·博萨哈特,瑞士人,是中国内地的—位新教徒传教土。肖克早已把他的名字忘掉了。

博萨哈特被带到肖克的司令部。晚饭后,两人坐在一张方桌前,把地图打开,肖克一一指出各个地点。在一支小蜡烛的微弱光线下,博萨哈特把这些地点的名字读出来,然后两人一起想出中文的译名。他们在地图前工作了一个通宵。这一天对肖克来说是难忘的,当他在军事学院谈及这件事时,脸上还露出一分喜色。

肖克说:“我们现在有了一张贵州地图,真让人高兴!”

博萨哈特和另一个传教士阿诺利斯·海曼跟肖克在一起待了很长时间,一起参加了长征。海曼待到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共四百一十三天,博萨哈特到一九三六年四月十二日复活节,共五百六十天,与他们一起被俘的还有他们的妻子和海曼的孩子,不过,妇女和孩子们很快就被释放了。博萨哈特的印象记是长征中以局外人身份写的唯一印象记。

对博萨哈特来说,六军团和二军团会师的那天是个欢庆的日子。乐队在他和海曼的囚房外面奏乐,他享受了被俘以来第一个休息日。他和海曼都在洗衣服。他发现自己成了他们说的“中国千百万虱子的美餐”。

他和海曼从一个过路的农民那里买了两磅蜂蜜,大吃了一顿。

博萨哈特开始对长征有了一点了解。他和海曼一前一后排成单行走,他们的前面是一位掌旗兵,扛着一面红旗,旗上有一颗 黑色的星,星的中央是白色的锤子和锤刀。掌旗兵用一幅油画的 帆布做了一个防水套子。画上是耶稣躺在马槽里,周围站着牧羊 人和他们的羊群,伯利恒之星在空中闪烁。博萨哈特追述说:“跟着红旗走,最初觉得很别扭。但是一旦红旗被卷起来,我就感到自慰了,因为我意识到,我前面的星是明亮的晨星。”

有时,俘虏们被绑起来。博萨哈特和海曼被一根绳子拴在一起,或者一个卫兵走在他们中间,手里拿着绳子,像牵狗一样牵着他们走。俘虏们被带来审问,假如他们被当成探子,就要挨一顿打。然后拉出去由手持大刀的十几岁的年青人处死。清晨,他常看到那些被处死者的尸体躺在路边。每个尸体上都别着一张纸,上面写明死者的罪状。

肖克满怀热情地怀念博萨哈持。他觉得欠了这位传教士一笔人情债,因为博萨哈特曾帮助他识别地图。五十年之后,肖克派人查寻博萨哈特,发现他还健在,住在英格兰,已经八十八岁了。用一九八四年十月《人民日报》头版的一篇文章中的话说,他还清楚地记得他作为“第二个外国人”在长征路上的所见所闻。( 第一个外国人是李德。)

博萨哈特头一次见到贺龙是在一九三四年十一月。那天,这位传教士正和一些俘虏一起走着。俘虏中闻有一个人称“廖胖子”的年轻富翁。这时,一个被博萨哈特描写为“相貌堂堂、留着黑胡子”的人骑马经过他们身旁,对这个年轻人叫道,“嗨,胖子,你最好赶快多交点赎金,否则我们就要砍掉你的脑袋。”这人就是贺龙。博萨哈特获释不久,被叫去给一九三五年八月出生在桑植的贺龙的女儿编织婴儿服。博萨哈特是自学编织的,并因此而出名。他给红军战士织过毛衣、围巾和手套。贺龙的副官拿来了各色毛线——黑、棕、绿、紫、白,有些上面还带着德国的商标。博萨哈特想,这一定是从哪个传教团搞来的。他得照着两件童装做——一件中式小内衣和一件半西式外套。他画了纸样子,然后就用人们给他的一支漂亮的不锈钢钩针织起来了。

博萨哈持还没完工,队伍又上路了。他把尚未最后织好的小衣服交给了贺龙。

关于贺龙孩子衣服的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到了延安,他们决定把那时已经一岁的孩子送到西安去。她名叫贺捷生——意思是出生在胜利的时刻。康克清拿出朱德一件破旧柔软的衬衣给捷生做了一些内衣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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